员工入股企业有法律保障吗?


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。公司要求员工入股。缴纳股本后,公司没有发放股权证,年终分红也只是口头增加了股本,没有支付现金。请问我的份额受法律保护吗?如果我中途辞职,我有权利转让我的股份吗?合同到期后,我的股份会怎么样? 回复: 员工入股企业是近年来非常流行的人力资源激励手段。员工通过各种方式成为企业的股东,整合了企业和员工的利益,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。现在最流行也最能被接受的激励员工的方式就是期权,很多著名IT公司的员工都是凭借期权成为百万富翁的。但是,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,以及实践中操作简单,很多员工的股份并没有得到保障。 公司主要分为两类,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,一类是股份有限公司,后者包括上市公司。因为上市公司也涉及到非流通股的问题,流通股和法人股权利不同,股份公司要求员工出资入股的情况很少。我们主要看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股份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注册资本比例出资,享有股东权利,包括收益分配、重大事项决策等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,出资的股东必须列在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中。但由于种种原因,在工商资料中找不到很多在国内实际出资的股东。理论上这种情况叫隐名股东,员工持股是很大一部分。虽然很多企业给员工股份,但只是在员工任职期间给员工一个简单的激励。大股东并不真的想和他们的员工一起经营企业。另外,工商部门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繁琐,几乎没有企业会为员工登记。 缺乏政府第三方登记,从业人员必须充分重视经营证据,才能维护自身权益。过去,隐名股东的权利在中国不受保护。但是这两年最高人民法院承认了隐名股东的权益,但是隐名股东要证明一定部分的股份实际上是自己出资的。虽然提问者在投身股市时缴纳了股本,但没有证据。所有分红也全部用于增加股本(员工很难知道实际有没有增加),整个过程没有可用的证明材料,对员工非常不利。 另外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只能通过转让实现。提问者缴纳股本成为股东后,如果交易公司没有明文规定,公司老板离职后不必回购股份。在一些业绩不好,资产不好的公司,离开后很容易拿回钱。当然员工可以转,但是需要找接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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